专业号

元江,位于云南省中南部,最高海拔2580米,最低海拔327米。县城坐落于一江(元江)两河(清水河、南溪河)交汇处,为典型的具有热带风光和民族特色的滨江生态城镇,距省会昆明215公里,距玉溪123公里,地处昆曼国际大通道、楚河经济干线交集处,“泛亚”铁路中线将穿境而过,是云南省通往南亚、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枢纽。年平均气温23.9℃,享有“天然温室”、“红河谷中太阳城”之美誉,具有“一山分四季,十里不同天”的特殊气候,是一个休闲旅游和避寒养生的理想城市。

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。

(二)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。

(三)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。

(四)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。

(五)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,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、管理。

(六)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。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。

(七)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。拟订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区、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。

(八)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组织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,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。

(九)组织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,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

(十)指导元江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,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,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,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,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,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,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。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。

(十二)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,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、林业资金安排建议。

(十三)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、宣传和外事工作,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,协助湿地、防治荒漠化、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。

(十四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京ICP备09013815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